返回

仗剑独行斩鬼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十五章:天书遗宝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万兽山地下洞府内,林轻月与林传礼通过长时间对沙盘图的对照,借全局推一貌,竟渐渐看出阵势走向。

由此知晓了那座噬血溶洞,是出自何人手笔:

“林天书是我林家百多年前的一位奇才,他在阵法一道上的天赋奇高,在四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位三阶阵法师,在家族培养下晋升筑基,一百七十二岁晋升四阶阵法师,所布阵法便是凝煞、炼罡境界的长辈也难以破解。”

“只可惜,他太过沉迷于阵法钻研以至耽误了修行,家族虽然全力培养,但他前后服用五次护脉丹都突破失败,家族也实在无力继续支持。”

五枚护脉丹?

陆城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也是心中暗叹燃木山的大手笔。

虽然现在不像上古时期了,护脉丹需要五阶金丹级数妖兽的内丹熔炼,随着外丹法门的推衍完善,以特定的灵药或者四阶妖兽内丹都可以炼制出护脉丹。

可即便如此,一枚护脉丹的价值也至少是十万块下品灵石,五枚护脉丹便是五十万。

也难怪就连燃木山林家也支撑不住。

“林天书虽然对家族做出过许多贡献,甚至于家族阵法启蒙当中还有他许多的开创、笔录,但家族也已经仁至义尽……谁知”

“他竟然借着对家族护山阵法的熟悉,盗取家族大量典籍与宝物叛逃。那次的损失,让家族上百年都未恢复回元气。”

以一位四阶阵法师的心性与周密,给他足够的布置时间,暗算一个修仙家族并且成功遁逃的确是有可能的,很明显林天书是成功了,不然也就不会有这处诡异的墓穴布置了。

“没想到林天书在东南林海躲藏百年后,竟然暗中潜回万兽山,并且悄无声息的布置下这座阵法……夺天地之元煞,布返死转生之局。如果不是我读过他的笔记、又发现了那处噬血溶洞,也根本发现不了这处墓室,阵法与山川地理环境融合得天衣无缝。”

林传礼再次伏身于沙盘图前,不禁发出感慨。

“或许,他是有意让我们发现的,这座洞府本就是林天书所建立,他会不知道镜阵的作用?若是他成功了凝煞而出,自然可以返回家族负荆请罪,若是失败,每一次兽潮我林家之人也有很大可能发现这里的异常!让我们重新拿回家族宝物。”

林轻月站在沙盘一侧,这样说道。

林传礼起身与林轻月对视,两人目光当中都闪过异色:虽是林家的人,但是林天书当年带走的无数财富谁不想要?

更何况这些财富已经是家族损失的,自己拿到了于家族无碍、反而大益自身道途。

中枢石室内,此时所有人都在场,林传礼与林轻月把话说出来,他们是有意把所有人都卷进去。

“呃,这件事我和小蝶就不掺合了。”

元无妄后退一步拉住自己女儿的手,他现在只想安安稳稳的拿到属于自己和女儿的那份收益。

至于什么逆转生死的古墓之事,自己父女二人就不参与了。

谁知道,元无妄这番话一说完,林传礼便拿起四个乾坤袋走到了父女二人面前。    “林烈,林天书寿元肯定耗尽了,就算他生前布置下阵法,死后无人主持,万兽山又不是灵脉所在,那座阵法现在连原本十之一二的威能都不会有,我们一起前去,里面的财富足够我们金丹之前都不用再为修炼资源冒险。”

改变命运,一两次大的机遇抓住就足够了。

林轻月精于商道,在她的判断中这次林天书的遗墓,探索收益远远大于风险。

她心气极高,燃木山林家受限于五府丹书千年以来连一位金丹真人境的修士都没出现过,最高不过是借助外丹之力凝成下品金丹。

但林家的女子,修炼的可不是那五府丹书法脉,若是自己争气,是有可能斩破层层关隘修成金丹真人境界的。

“林烈,你我一起踏破这处险阻,证得日后的道途。”

林轻月来到陆城身边,一脸的乞求坚定神色。

陆城原本的打算,是在兽潮渐渐结束后,就开始在不夜城外围探索,寻找合适的林家主脉子弟夺取燃木山功法的,原本林传礼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陆城没想到这半年中,自己与林轻月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

那自然是不好再对她侄子下手,否则日后事发如何再见佳人?

现在听闻林天书也窃走了燃木山诸多典籍,虽是计划之外,倒也不失为一个机会。

因此他轻笑一下,虽然没有回答却把林轻月轻轻拥入怀中。一对青年男女,这一刻皆是感到温暖心安。

“元伯父,凭这些收益你和小蝶再积累一些灵石,是有可能购买到一枚筑基丹的,但是近段时间不夜城的妖兽材料价格,因为兽潮的关系一定会大降。这样,只要你和小蝶帮我们拿到了天书遗宝,我林传礼在此以道心起誓,此生必然把一枚筑基丹交到你们二人手上,若违此誓,终此一生道途断绝。”

元无妄接过林传礼递过来的四个乾坤袋,再听林传礼这一番说辞,神色间开始有些犹豫变化。

筑基丹,无数练气境修士心中的执念、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上面。

虽然仅仅只是一枚三阶上品丹药,但因为不断消耗,与通玄界巨大的需求,其价格却超过了大部分四品灵丹。

“好,我们父女也以此生道途发誓,绝不会向在场之外的人提及今日之事,并且,全力相助各位夺得宝藏!”

元无妄终究还是下定了决心,这或许是自己此生最后一次的放手一搏。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