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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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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大众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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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宫的婚姻就是爷爷对权力追求的筹码,本宫没有任何的个人选择权力,本宫的婚姻生活根本没法谈及幸福一说,本宫和皇帝是归属权力,本宫从来没有和皇帝谈过个人情感,本宫也渴望和皇帝能有情感交流,但是从来没有过,我很少能见到皇帝,如果本宫可以选择自己婚姻,说心里话,本宫不愿意进宫。

赵云道:诸位,任何权力,任何利益都不能凌驾于别人的个人幸福之上,这就是《大汉宣言》第一条,大汉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不可以剥夺他人的天赋人权,即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财产权、知情权、**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力。

这些权利是大汉人天生就拥有的,而不是由政府或法律授予的。

甘宁也举手发言:我也觉得大将军说的对,关于婚姻的自由,我甘兴霸也支持,我认为我可以自己选择自己的老婆,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这时人群中一美妙女子出来大声道:我是万年公主,我也认为这条法律很好,我也想自己选择自己的夫君,自己的丈夫,我想嫁给大将军,大将军,我爱你。

咳咳,赵云道:如果我也喜欢你,我们就可以自由结婚,这就是自由恋爱,自由婚姻,人人都平等,人不分三六九等,所以我的妻子都是一样的,平等的。

现在由于战乱,年轻的男性生命逝去了很多,女性比例偏多,允许一夫多妻制,但是我们未来将会慢慢控制这个制度,当人口男女比例差不多的时候,就要实行一夫一妻制,不然富有的,优秀的男人会占有多位女性,会导致大量的男性找不到媳妇。

在这里我要再提出一句有毒的话,“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侍二夫”。如果主是庸主呢?如果夫是残暴无良的丈夫呢?这句话就是愚昧国民的话。道德绑架贤良,道德绑架女性的话。

遇到昏君,庸主,不但不应该帮助他,而且要去推翻他;女性遇到残暴不良,不爱的丈夫就应该休了丈夫,然后再寻找自己爱的丈夫,自己的幸福。

蔡邕道:大将军的话每次都让老夫受益匪浅,大将军堪比千古第一大贤,实乃活着的大圣人,当整个大汉进步的时候,以前这些愚昧的思想和利益酒应该“致良知”,向良知妥协,让良知畅行,之前是老夫愚昧了。

崔琰和于禁这时同时起身,赵云道:一个一个说吧,两人相互谦让,于禁先提问道:大将军,大众陪审团审判是什么意思?

赵云道: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力在法庭上选择大众审判程序,是指从一般当地成年国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裁,通常有6至12名陪审员。

在刑事案件中会就被告人有罪或无罪做出判断,而在民事诉讼中则会就被告有无责任或损害赔偿金额等做出判断。

陪审员是随即的,和案件无关的,还是不懂法律的。这一制度不仅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和公正性,还通过吸收公众参与来制衡法官的权力,确保判决能够反映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

首先,陪审团制度的核心意义在于其促进了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他们将审判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带回村、镇、县、市,从而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任和理解。

这种机制使得司法决策不再是法官个人的决定,而是由代表公众的陪审团共同作出,从而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其次,陪审团制度在案件审理中起到了提高案件质效的作用。陪审员以其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常识,对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判断,弥补了法官在某些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上的不足。

这种集体决策的方式有助于确保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避免了个别法官因个人偏见或知识局限而导致的误判。

再者,陪审团制度在法律宣传和国民法律意识提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陪审员通过参与审判,不仅自己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还将这种理解传播到他们所在的地方。

通过这种方式,法律不再仅仅是书本上的条文,而是变成了生活中的实践,有效地促进了法治精神的普及。

此外,陪审团制度在防止司法**和滥用权力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陪审团的集体决策机制使得任何个人难以操纵判决结果,从而对法官和律师形成了一种有效的监督和制衡。

这种机制确保了司法权力的正当行使,维护了司法的廉洁和公正。

一些人会认为,陪审团成员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可能会导致判决的不公正。但事实上,陪审团的作用主要在于对事实的认定,而量刑等法律专业问题则由法官负责。这种分工确保了判决既反映大汉普遍的正义观念,又符合法律的专业要求。

所以,陪审团制度通过独特的机制设计,在司法公正、司法公开、法律宣传和防止司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制度不仅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国民权利和维护大汉合众国之正义的重要手段。

于禁道:大将军我明白了,大将军真乃神人也,这样就可以彻底解决很多不公平和不公正。

崔琰道:大将军,国民怎么样才能摆脱奴隶性拘束及苦役的自由?

赵云道:我知道皇宫,和很多世家大族,在座的各位,家中都有很多人是没有记录的,他们作为大家的家奴,当然大家都给他们提供吃住,还有少量的钱财。

导致他们没有自由的根源是大汉以前的税收制度,人头税,以后我们会按照土地的多少收税,事实证明对整个大汉的发展比收人头税更加有益,这个我们在幽州,冀州等地早都实行了。接下来就是整个大汉实行。

首先,不管是谁,任何人都要登记发放大汉国民身份证,没有省份证明,就不能免费上学,免费就医,就不能分发土地,就不能领养老金等等。如果有人阻挠任何人登记领取大汉国民省份证,在后面的法律条例里面会规定处罚。

其次,取消说有宫刑,以后再也没有太监,太监这个职业是非人性的职业,如果有人需要顾人,可以给工钱,可以请女性。如果有的人家土地多,需要人做工,可以雇人,给工钱,也可以把土地卖出去。如果被雇佣的人不愿意做工,不得强制劳作。

大汉以后所有的基本单位,就是每个大汉国民,其次就是夫妻组成的家庭为基本单位。

崔琰又道:大将军,什么是刑事和民事?

赵云道:因为法律是一个博大精深的学科,我整理了很多法律书籍,为我们大汉法学院的经典书籍,要为我们大汉培养很多法学家,他们未来将是维护我们大汉国民权力的中流砥柱。

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些书籍《论犯罪与刑罚》、《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法律的概念》、《法学方法论》、《洞穴奇案》、《司法过程的本质》、《为权利而斗争》、《法律帝国》、《普通法》。

以下《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四本书籍是未来的标准参考,从事法律的相关人和学校可以通过研究进行改写成为最适合当前大汉国的法典。这个后面还有详细的法律,以下是我大概说一下民事和刑事。

民事和刑事是法律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主要涉及个人或法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纠纷,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刑事案件则涉及犯罪行为,违反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利益,如杀人、放火、抢劫、诈骗等。

诉讼主体:

民事诉讼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刑事诉讼中,一方通常是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另一方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刑事责任则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拘役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

追究形式:

民事案件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进行判决。

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外,通常由国家司法机关主动介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适用法律:

民事案件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证明标准:

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相对较低,通常要求证据能够证明事实的真实性。

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较高,要求犯罪事实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且不能有任何合理的疑问。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国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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