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怪心灵手巧的……”
下午一点多钟。
教室的窗外是一片茂密的花丛,绿油油的植被,姹紫千红的花卉争奇斗艳。
只可惜这样的美景少有人欣赏,舞蹈学院的教室与其他学校的教室不太一样,基本无人问津。
舞房才是学生们最常出没的地方。
因此程开颜,刘晓莉二人在此处无人打搅。
“那当然了,我可是十一二岁就一个人在江城生活了,像袜子,口袋这些地方破了我都是自己补的。”
刘晓莉松开他的手,轻声说道。
“厉害!”
程开颜竖起一个大拇哥儿。
嗯,心灵手巧的少女,家务力MAX!
“嘿嘿。”
刘晓莉喜悦之色溢于言表,这时她低头注意到自己现在的姿势:
程开颜坐在凳子上,而自己不知是什么时候被他抱到腿上跨坐着,面对着面,肉贴着肉。
四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热了,刘晓莉也只是穿了一件外裤,单薄的很。
淡淡的热意从二人大腿接触的部位源源不断的袭来。
她估算了下时间,这样保持有一个多小时了。
于是刘晓莉撑着座椅从程开颜身上下来,坐回到旁边的座位上。
“怎么了?”
程开颜有些奇怪。
“没怎么,腿麻不麻?”
女孩抿了抿唇角,伸手在他的腿上捏了捏,关心的问。
其实她刚才是很羞涩的,毕竟那样的姿势对一个情窦初开,懵懂纯洁的处子而言是相当大胆的。
但意识到这样的姿势保持了将近两个小时,羞意便被另一种情绪压下。
“还好……”程开颜温柔的笑了笑,心思细腻如他,一下子就懂了,玩笑道:“别说一个多小时了,就是坐上一整天我都没事。”
“……”
什么一整天啊,你以为你身体很好是吧?
刘晓莉并不做声,只是白了他一眼。
黑白分明的眸子浮着莹莹春水,好似春日里的西湖一般妩媚动人,又不失清纯俏皮。
好美!
程开颜在心中惊叹,偏头过去,想再亲一下,但是被女孩伸手按住。
‘怎么不让亲了?害羞了?’
很快就得到了回答。
“不要总是想着那个,快要上课了。”
刘晓莉小声说,她脸上带着冷静的神色。
方才二人分开坐了几分钟,理智重新回到高地。
现在马上要上课了,要是再亲的话,恐怕腿都要软了……
“好吧。”
程开颜点点头,他不是喜欢强迫别人的那种。
另外晓莉姐一边一本正经的拒绝,一边红着脸腿软的样子真的挺反差的。
话音刚落,果不其然,上课铃声响起来了。
“伱看,上课了吧?”
“开颜,你待会要回去吗?那个……能不能……待会下课的时候等我?”
刘晓莉眨眨眼,期待的看着程开颜。
虽然理智告诉自己,距离下午下课还有几个小时,程开颜在这里会很无聊的,但还是有些任性的问了出口。
“可以我就在这里等你,正好这段时间我在写新故事,在哪里写不是写?”
程开颜爽快答应下来,事实上他也没打算走来着。
他的稿纸就放在带盒饭的布袋子下面,只不过没带墨水,写不了多少字就是了。
“嗯嗯。”
刘晓莉听到走廊上陆陆续续传来脚步声,正要拧身离去,走到门口,却折返回来。
“怎么了?”
程开颜诧异道,然而下一秒,一阵香风袭来,柔软湿软的触感印在脸上。
“我走啦!待会再见。”
清丽的背影转瞬即逝,余留一地香风。
教室迅速安静下来,程开颜收敛心思,将稿纸拿出来,有条不紊的继续写着。
牧羊少年这个故事文字简单,朴实,故事也简单。
与其说是,倒不如说是一篇童话故事。
这段时间,他的时间基本上都花在这个故事上,估计加快点进度今天能写完。
除了地名,人名之外,其他的基本上完全架空。
因此程开颜除了改一下地名人名,让其更加符合国人阅读习惯即可,并不影响故事主题和剧情变化。
不过,圣地亚哥这个名字他并不打算的更改,牧羊少年的名字在故事中有着特殊的寓意。
一周前,牧羊的少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去纺织店卖羊毛。
纺织店的老板有个女儿,他在看到那个女孩的一刻就深深的爱上了,甚至有种永远定居在小镇上的冲动,这就是他的天命!
这天早上,他决定打算去附近的小镇看看。
不过他很担心那个女孩会不会忘记了他,会不会有一个赶着更多羊的牧羊人,去向女孩求婚了?
他想起自己做过的梦。
为此他在镇上找到一个会解梦的老妇人,但老妇人的话说了跟没说一样,令他很失望。
他回到镇上的广场,坐着看书,一个自称是先知的老人坐了过来,先知告诉了少年他的一切,姓名,父母,来历……
这让他很敬佩,先知告诉他有一种叫做天命的东西。
商店老板的女儿是不是他的天命?
先知说是的,但他指着广场上一个卖爆米花的小贩说,小贩也曾梦想去云游,但是他最终选择年复一年地攒钱,理由是卖爆米花的比牧羊人有地位,人们宁愿把女儿嫁给卖爆米花的,也不愿嫁给牧羊人。
这让男孩心中刺痛,女孩所在的镇上也有卖爆米花的。
于是在老人离开后,牧羊少年漫无目的地走到了一个港口的售票处,他知道自己只需要卖掉一只羊就可以到海峡对岸去。
海风越刮越猛,男孩知道他在习以为常和意欲得到的东西之间,必须做出抉择。
商人的女儿她并不像羊群那么重要,因为女孩并不依赖自己。
但羊群在失去了自己后最终也会习惯,正如他的父母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一样。
羊群,商人的女儿和广袤的大地,只不过是他在达成天命的途中留下的足迹。
踏上了游船,决心前往大海的对面。
抵达大洋彼岸的陌生国度,在这里牧羊少年被一个小男孩骗走了身上全部的钱,他开始在一家水晶店里打工,赚钱去往金字塔的路费,结果水晶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存了一大笔钱,还买了一群羊。
他知道他在这里能过得更好,但他依旧踏上了旅程。
……
程开颜写的很快,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快写完了。
故事中的牧羊少年在即将抵达金字塔时,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小法,这才是他的天命真爱,这一次他再次犹豫了,在术士的指引下再次踏上旅途。
最后的最后,他在历经千辛万险,看到了雄伟的金字塔,得知自己的天命原来就在自己曾经睡下,做梦的那个教堂里。
但他并不后悔,因为他知道,如果事先知道,他就看不到金字塔了。
他们很壮美,不是吗?
教堂里风刮了起来,他踏上了迎娶爱人的路程……
(全书完)
“噔噔噔噔……”
熟悉的下课铃声如约而至,程开颜继续整理着稿纸,将其按照顺序叠好。
过了一会儿,教室门被推开了。
“走吧!我们去吃饭,我请客。”
是刘晓莉,面色带着训练过后的红润与细汗,看样子连汗都没来得及擦就过来了。
“稍等。”
“这就是新的吗?”
刘晓莉看着桌子上这一沓稿纸,好奇问道。
在看过他的三部作品之后,刘晓莉清楚的意识眼前这个曾经被自己退婚的男人,有着怎样出色的才华与天赋。
可以说是始于退婚,敬于人品,陷于才华。
每每念及此处,刘晓莉总有种庆幸之感,但庆幸归庆幸,她更加清楚的意识到自己也需要有一番事业。
这也是她一直以来在舞蹈上投入巨大心血的原因,特别是和程开颜确定关系之后,江铃老师和舞蹈团里的姐妹们也都提到了这一点。
说她这么努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象太优秀,心里有压力了。
“嗯,要看吗?”
“太多了,明天再看吧,明天五一劳动节休息。”
刘晓莉摇摇头,拉着他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
教室门外,人头攒动全是下课的学生们。
“程开颜同志!好久不见了。”
刘晓莉的室友肖彩云看到两人走了出来的,挥挥手喊道。
“开颜哥!”
“小程同志,好久不见,上次见面还是两三个月前。”
江铃老师以及王丹萍等人也从善如流的打了个招呼。
“你们好。”
程开颜笑着回应。
“我就说晓莉今天怎么有些心不在焉的,原来是你来了,可把这妮子惦记的……”江铃老师打趣道。
“江老师!”
刘晓莉不依的喊了声。
“好好好,不说了,我们去吃饭吧,今天就我们六个人,晓莉说今天请客!”
江铃连忙打住,知道她还是要面子的。
“我请客吧,我记得附近有家馆子还不错。”
“对对对!他是地头蛇,北京人,我们是客!所谓客随主便,就是这样。”
王丹萍表现的很高兴,在她看来有程开颜在,就意味着有好吃的。
就像之前在江城那样。
一行人坐公交朝王府井而去,程开颜找了一家菜馆子。
众人边吃边聊,好不热闹,一顿饭吃到六点半。
临走前,刘晓莉拉着程开颜,支支吾吾的说:“小程同志,你明天早上能不能来招待所……我不认识路,你来接我好不好?”
昏暗的路灯下,女孩仰着小脸,清澈透亮的眸子看着他。
“我明天给你一个惊喜……”
刘晓莉踮起脚,附在程开颜耳边说了句。
“好。”
程开颜点头答应。
得到回应,刘晓莉双手背在身后,朝着江铃一行人而去。
步伐相当轻快。
“明天啊……”
还有一章,不知道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