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信涵禁地日记:
99975年 7月10日
今天下午,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树洞,还真的有5颗拇指大的椭圆形珠子。我想这应该就是镜蚊蛊魄了吧。可是我们毕竟都认识。于是决定每人先吃一颗试一下。如果功效与小蛇说的一样,应该就没错了。
结果镜蚊蛊魄的作用真的很强大。竟然我们二人的灵识都凝实了不少。相信灵识强度同阶的情况下,我们现在的感知会比一般人灵敏至少十几倍。
既然镜蚊蛊魄已经找到,我们便立刻动身踏上了归途。终于可以回家了。
99975年7月14日
我和艳姐这些天与各种灵兽战斗了不知道多少场,都受了不轻的伤,有几次更是险死还生。
现在,我们被一群虎纹魔狼困在了一个地洞里面已经一天了。它们攻不进来,就一直守在洞口。
关键是,如果我们再耽误两天,即便没有死在这群魔狼的手里,也会因为丹丸不够用,躲不过幻镜识蚊的围攻而死。
所以我决定,明天一早,如果狼群还没有撤离的意思,我就趁艳姐不注意,自己冲杀出去,将那群虎纹魔狼引开,好给艳姐争取一个生还的机会。
醒儿,对不起,我可能没有办法回去见你了。但我会留下一颗镜蚊蛊魄,哪怕明天我死在了这里。只要艳姐还活着,她就一定会把镜蚊蛊魄送到梦家的。
……
余名艳。与信涵相逢于禁地,有换命之交。于兽群围困之际,弟独一人,带重伤之躯,冲而引之。唯留此丹,嘱吾生还,代送梦府。
待兽尽,余遍寻此处,未见人尸,唯见此簿。弟,恐凶多吉少。
……
精灵森林,黑沼泽灵阵外。日记至此结束,众人皆是默然。
韩丽娇最先开口道:“这最后一段文字应该就是梁艳所书了吧,原来他二人之间还有这样的经历。那就难怪之前庆功宴上会有那般表现了。”
牟雨霏说道:“他并不知道梁艳当年将这本日记送了回来。”
张琳感慨道:“难怪武团长能在灵阵一途上有那么高的造诣,灵阵建立,最重灵识。而武团长的灵识竟是如此几经生死才得此提升的。张琳佩服之至。”
灵炎却是一脸的无奈:“信涵兄弟竟是10岁就尽得百年前名震大陆的绰影雷鸣棍真传。看来之前那一战,信涵兄弟还是给我留了面子的。否则只要信涵兄弟用到此棍法,即便我连控灵师的能力都用上,也是必输无疑啊。毕竟我现在可没有皇级以上的灵识层次。如果再加上灵阵的手段,信涵兄弟的综合实力即便遇上一般的皇级强者,也未必不能取胜啊!可是他现在才16岁啊。天啊,他到底是个什么怪物啊?”
众人闻言也都意识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16岁的唐信涵竟已成长到了这般地步。体武修炼号称大陆天赋第一人;灵阵方面尽得一个上古灵阵世家的真传,甚至能让大陆第一强者的林邑都甘心拜入门下;控灵师等级虽然如今才42级,但毕竟是一个灵识已达皇级以上,万年难遇的三属控灵师,况且不要忘了,他可是光系神脉的继承人,是光系控世天函的继承者。那里面可是躺着一部神级功法等着他读取呢。
……
距离光雨冰武众人两千米外的一棵高树的树冠之上。
栾畅通过那根藤蔓看完日记,突然想起什么,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向梁艳:“艳艳,他竟然用嘴帮你吸过脚上的蛇毒?你们沙暗帝国不是有风俗说女子要是让哪个男的见过她的脚,如果不能嫁给他,就必须杀了他才可以再嫁人的吗?”
梁艳红着脸,柔弱地道:“畅畅,你别瞎说。他那时才10岁,哪里算什么男人啊?顶多是个男孩儿。何况我只当他是弟弟,哪里会往那方面想啊。再说了,我又不准备嫁人。在乎这个做什么?”
栾畅歪着脑袋,略带揶揄地盯着梁艳看了半天,直到她满脸通红地把头低得不能再低了,才肯放过她:“原来他当初也吃过用我的精血制成的丹丸啊!我说怎么初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有种很亲近的感觉呢!”
梁艳突然问道:“对了,畅畅。我一直想问你,到底为什么吃过你给的那个丹丸,那些幻镜识蚊就不敢要我们了吗?”
栾畅得意的一笑,道:“因为我是植物系的啊,所以我的精血加上我伴生的栾琦灵根的落叶炼制的丹丸,可以让你们体内的暂时存留很浓郁的植物属性气息。它们不是因为害怕不敢咬你们。而是在他们眼中,你们根本就是两株植物,当然就不会去咬你们了啊。”
梁艳惊讶道:“啊?原来是用骗的啊!”
……
黑沼泽灵阵内。
“现在能给我说说,你们姐妹到底在搞什么鬼了吗?还有你为什么一定要得到精灵元液?”
栾鸽喝过唐信涵的血之后,发现的确不再受毒雾的影响,连灵力都恢复了。继续跟在唐信涵的身后向前行进。这才慢悠悠地说道:“我们精灵族的历代女王由于有守护生命之源的责任,所以一生都不能离开精灵城一步。而到我们这一代,符合王位继承条件的,就只有我和妹妹两人。我们都在努力地争夺皇位,却不是因为贪恋王权。而是都想把自由留给对方。畅畅之所以用我的名义接近你,是希望撮合我们二人。因为精灵族王族血脉的女性精灵,一旦和人类结合,就无法再继承王位了。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替我扛起这份责任。给我自由,她认为只有这样我才会开心、幸福。而之所以选择你,大概就是因为她认为只要她喜欢的,我就一定会喜欢吧!她是想把她认为最好的,留给我。这丫头从小就是这样。但这也正说明了,她是喜欢你的,只是自己不肯承认。”
唐信涵闻言低着头不接话。这话,怎么接都不对啊!那还是不吱声的好。哦,她喜欢我,所以就想让我做她姐夫?